2024050710:关于检查《X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
2024-05-07 14:23:35 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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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检查《X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

根据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安排,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3月至4月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,对《X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。下面,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工作情况。

为确保检查质效,2月下旬,经主任会议通过后,及时下发了执法检查方案。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陈正春副主任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,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、X大学史良法学院专家教授参与执法检查。3月上旬,召开专题工作会议,听取了市政府及公安、城管、农业农村等13个部门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,对执法检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,并组织了执法检查组集中培训。3月中旬开始,执法检查组利用2天时间,先后赴6个辖市(区)开展实地检查,进行现场调配,听取情况汇报,查阅台帐资料。还通过座谈交流、个别走访、问卷调查、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,全面了解养犬管理中存在问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。共召开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4次,进行个别走访5次,组织126人参加法律知识测试。通过网络媒体、数字人大APP、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的问卷调查共2436人次参与,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178条。4月上旬,执法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,深入研究分析,组织起草报告,并召开全体会议进行研究讨论。4月中旬,在征求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,对执法检查报告稿进行了修改完善。

一、条例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

条例实施以来,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,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,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,采取多种措施,精心组织实施,着力推动依法养犬、文明养犬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

(一)政策措施配套,养犬管理体系基本成型

市政府专门出台《关于贯彻落实〈X市养犬管理条例〉的实施办法》,成立由各县级市(区)和公安、市委宣传部、城管、农业农村等13个部门组成的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公安机关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,建立完善沟通联络、信息互通、联动协作、督导检查等机制,牵头召开联席会议、工作例会20余次。公安、城管、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依据法定职责,先后配套出台了养犬重点管理区域、允许携犬进入公园名录、烈性犬品种名录、外来犬只管理、犬只变更与注销、免疫和登记等配套制度规定,编制《养犬管理执法手册》,常态组织执法专题培训。各县级市(区)分别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,养犬管理工作形成了政府组织部署、部门积极推进、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良性运行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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